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作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我们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扣“法治嘉峪关”建设目标,立足“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职能定位,以法治思维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以法治方式护航改革发展大局,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全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思维重塑社会工作价值理念
法治思维是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理念,也是社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社会工作作为以人民为中心的专业实践,必须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职相统一。社会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必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原则,确保社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法治方向前进,严格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社会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坚持权利保障与义务履行相统一。社会工作本质上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事业,既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也要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要树立“维权与维稳并重”的理念,在维护困难群体、新就业群体等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培养公民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坚持专业价值与法治精神相统一。平等、尊重、接纳是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与法治精神高度契合。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精神有机融合,在服务过程中既体现人文关怀,又彰显法治权威,实现专业价值与法治精神同频共振。
以法治方式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基本路径。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健全社会工作法治体系。积极推动社会工作领域立法,完善社会工作法规政策体系,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加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志愿服务等领域立法,明确社会工作主体权利义务,规范社会工作服务行为,保障社会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创新基层治理法治手段。将法治思维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在矛盾纠纷化解、“一老一小”特殊群体服务等领域,探索建立“法治+社会工作”服务模式。例如,在信访工作中,推行“律师参与接访”“信访事项法治评估”等制度,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三是培育社会治理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社会治理的软实力,也是社会工作创新发展的精神支撑。结合新一轮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等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元素融入社会工作服务,在服务中普及法律知识,在活动中培育法治观念。
以法治保障夯实社会工作发展基础
法治是社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标志。要着力构建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社会工作发展环境。一是加强社会工作法治队伍建设。将法治教育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培训体系,定期开展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社会工作者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完善社会工作法治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依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制定社会工作服务规范、评估指标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管,规范社会工作服务行为。健全完善社会工作投诉举报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工作良好形象。三是强化社会工作法治研究支撑。加强社会工作法治理论研究,深化对社会工作与法治建设关系的认识,探索社会工作法治化发展规律,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持,积极推动我市社会工作法治实践创新。
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作为社会工作者,我们既是法治建设的受益者,更是法治建设的践行者。市委社会工作部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法治方式,夯实社会工作法治基础,在法治嘉峪关建设中展现社会工作新作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韩燕玲 秦志杰
审核|穆雯娟
终审|张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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