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这一重大命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切实用法律和制度保障民族事务管理,提升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市民族工作取得新成效、展现新气象。
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责任感
民族事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兴旺发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兴旺发达。只有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才能充分调动各族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只有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织密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才能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聚力打造“六个典范”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自古以来,嘉峪关就有民族团结的历史传统和独特的地域优势,各族人民在雄关脚下守望相助、情同手足、休戚与共、和睦相处,一起为雄关钢城的崛起,为戈壁明珠城市的建设洒下辛勤汗水,贡献聪明才智,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肺腑的民族团结华章。我们要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切实增强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动我市民族事业高质量发展。
创新制度体系,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要完善制度措施,巩固和谐稳定的民族关系。要认真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做好创建活动相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方面的服务、宣传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二要认清形势,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去年,我市已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民族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我们要驰而不息加强教育引导,牢固树立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理念,以务实管用的制度、切实有效的法规政策,强化民族事务管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统筹协调促进民族团结大局。三要强化教育引导,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民族问题。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对各族群众、干部关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厘清一般事务与民族事务的关系,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增强依法办事、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识和能力,用法律保障全市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坚持强基固本,以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一是加强民族工作干部法治思想建设。要高度重视理论宣传队伍建设,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舆论宣传水平。充分发挥“雄关红石榴”宣讲队作用,深化“百场万人”大宣讲活动,提升公众对民族事务依法治理的认知,积极正面宣传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推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工作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做民族团结的推动者、维护者。民族事务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是基础也是保障。要强化专门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司法水平;完善民族法规政策,推进民族事务依法治理,保障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我市民族工作治理能力。三是从实际出发,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必须充分考虑其特殊性。民族事务治理,无论治理主体、内容还是方式,都与民族因素密切相关,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要立足我市“城市大、农村小”的实际,把城市民族工作作为重点,下大力气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探索建立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落户、住房、医疗、技能培训、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的协调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一条龙服务的联动机制,使其更好融入城市、建设城市、服务城市。要建立完善少数民族人口输出地和输入地的联系协作机制,积极引导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我市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编辑|赵丹 康晓媛
审核|穆雯娟
终审|张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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