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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酒驾醉驾的“绝缘体”
时间:2024-11-28 14:47:22 来源: 阅读量:447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法律要求,也是社会共识。近年来,全国各地查处酒驾醉驾力度从未减弱,我市交警部门对酒驾醉驾也是“零容忍”,但心存侥幸的驾驶人员依旧存在。

关于酒驾这个问题,不论是社会关注度,还是交警部门的整治力度,都非常高。早在2011年,醉驾就已正式纳入《刑法》,这对广大驾驶员来说,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压线”。照理说,当下对酒驾的处罚力度不可谓不严——酒驾属于行政违法,两次酒驾将被行政拘留。如果醉驾那就是犯罪行为,除刑罚外,还将承担其他法定的不利后果。比如《律师法》明确规定,受过刑事处罚是不能当律师的。《公务员法》也规定,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报考公务员,而且如果是公务员醉驾,受到刑事处罚之后,还将被开除公职。

可是,还有那么一些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警方对酒驾醉驾的严厉打击下,仍然一意孤行酒后开车。这些人要么是怀有侥幸心理,认为查酒驾风头过了,不会查到自己头上;要么是经不起别人劝酒,觉得只是小酌一点,没什么大问题。因而,只有对酒驾醉驾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才能给这些人敲响警钟,让这些敢于喝了酒还开车的人明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一句“宣传口号”,违反了就会后果很严重。

醉驾入刑已十三载,成绩有目共睹,但酒驾醉驾具有长期性、反复性,治理形势仍然严峻,整治工作依旧任重道远。这背后既有机动车、驾驶人数量持续高速增长的现实原因,又有行为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主观原因,加之“酒桌文化”也在起作用。酒驾醉驾治理不仅要依赖执法机关严查严管严防,更需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最根本的,还是要管住喝酒的嘴、管住劝酒的嘴!

因此,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当好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员、监督员、示范员。深刻认识酒驾醉驾对自己、对家庭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时提醒自己和身边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积极劝导身边的驾车人员不酒后驾车,坚决不搭乘酒后人员驾驶的车辆或存在其他危险驾驶行为的车辆;在亲朋好友聚会中,管住自己劝酒的嘴;时时严于律己,坚决抵制酒后驾车行为,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让酒驾醉驾成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

2024年已接近尾声,各类聚会自然也会多起来,聚会难免就要喝酒,但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当作为铁律牢记于心,并及时提醒和监督家庭成员以及亲朋好友严格遵纪守法,对酒驾醉驾坚决说“不”。让我们再敲警钟:珍惜生命,拒绝酒驾,自觉戴起拒绝酒驾醉驾的“紧箍咒”,阻断侥幸心理,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守护家庭圆满。


通讯员丨长亭

编辑|符晓 鲁雅梅

审核|穆雯娟

终审|张小鹏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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