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招标采购人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与追责问责机制,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峪关市财政局、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嘉峪关市水务局、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方位落实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通知》从内部审查、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三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压实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建立健全内审机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招标采购文件,通过咨询、论证、标前公示等方式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确保条件设置合理、符合实际需要,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后,形成《公平竞争审查表》,提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审查,做到既层层把关,又保障效率,最大程度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风险。二是加强对招标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各行业监管部门将招标采购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项整治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招标采购公告、文件等进行重点抽查。三是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针对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或违法违规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等问题及时通报。对落实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开展信用联合惩戒。
下一步,嘉峪关市将继续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把好政策关口,强化审查力度,为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创造一个公平参与竞争的交易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良性健康发展。
编辑|艾鹏 赵丹 李多进
审核|穆雯娟
终审|张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