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要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有效开展节能工作,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全面落实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结合我院自身实际情况,以“勤俭节约”“绿色办公”“低碳出行”为着力点,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叫响“建设节约型法院”的口号。为深入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公共机构节水意识,落实节水措施,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营造珍惜爱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创建了节水型机关,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运行成本,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科学制定用水指标,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机制,促进水资源使用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为成功创建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节约型机关及节水型机关,我院本着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成立节约型机关、节水型机关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示范,推动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在此基础上每个部门确定了一名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主要负责全院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推广以及监督的工作,达到了人人皆知并践之于行动的效果。做到了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实施工作。将节水工作纳入常年工作内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节水主管部门为司法行政装备处,负责节水各项工作的开展,包括制定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
二是加强科学管理,扎实推进创建
市中院在“节约高效、统筹兼顾”的原则下,制订了《采购管理办法》、《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勤行政管理办法》、《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执行物品的采购,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建立科学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全面准确地统计全院水、电、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燃油等消耗数据,定期总结分析全院能源消耗情况,切实堵塞资源浪费的漏洞,强化对全院节能工作的管理。办公楼内安装声控感应照明,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坚持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既节能又环保;严格控制空调使用温度,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下班时所有耗能设备一律关闭;卫生间配有感应式节水器具,用水时注意控制出水量,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推行网络办公,建设内网办公系统,采用云桌面平台,安全、快捷、节电、节约存储资源;车辆定位使用了“北斗星GPS定位系统”,能更好的控制车辆油耗及行使路程。注重节约办公用品,打印材料时双面用纸,重复利用公文袋,减少使用纸杯,从源头上厉行节约。
三是加强节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创建节约型机关培训会,积极参加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审判机关节能环保建设,增强干警节能意识。通过在办公楼走廊、电梯间等公共场所张贴节能宣传标语,公共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资源节约氛围,教育引导干警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滴油,将节约意识逐步变为干警的自觉行动,增强广大干警节约资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节约型机关的良好形象。
今后,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节能减排工作。让节约能源、垃圾分类、节能减排落实到每个干警的行动中去。
通讯员丨陈睿
编辑丨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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