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新闻网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武晓霞 通讯员潘静霞)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市医保局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以来,着力抓好《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落实,对我市灵活就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进行了下调。
据了解,我市灵活就业在职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8%调整为7%。以2023年缴费基数4480元为例,灵活就业在职人员将比原来缴纳费用人均减少537.6元,灵活就业人员共减少缴费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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